重庆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
(征求意见稿)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、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》,以及《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》要求,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,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按照市委六届五次、六次全会和历次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工作部署,深入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,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锚定“一年全面铺开、三年初见成效、五年整体提升,持续迭代升级”的总体目标,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覆盖,形成村庄干净整洁、农业绿色低碳、生态环境优美的各美其美、美美与共的新时代巴渝村景。
“一年全面铺开”:到2025年,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33%。新增完成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80%,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并形成长效机制,初步建成大美乡村先行片区2个,巴渝和美乡村建成率超60%。
“三年初见成效”:到2027年,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45%。累计新增完成10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力争达到100%,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,建成大美乡村先行片区4个,巴渝和美乡村建成率达100%。
“五年整体提升”:到2030年,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0%。到2035年,村庄生态环境质量、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、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持续整体迭代提升,美丽乡村基本建成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确保生活环境干净整洁
1. 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。聚焦农村污水、垃圾、黑臭水体等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,以实现“三基本”为导向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等方式开展随机抽样评价,抓细抓实问题发现—分类整改—闭环销号,梯次完成农村环境整治,让整治成效成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实惠。纵深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,积极推动跨村域、跨镇域集中连片打造。到2027年,新增完成10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,巴渝和美乡村建成率达100%。
2. 纵深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。按照集中与分散、利用与达标、生态与工程相结合的要求整村推进,优先实施存量设施分类整改,有序推进城镇周边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向农村纳管延伸,大力推广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模式,审慎、非必要不新建集中式处理设施。强化数字赋能,推动日处理规模100吨及以上设施实现视频有效监管。逐步规范提升社会化运维单位保障能力,确保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“建得起、用得了、管得住、效果好”。修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,探索人口“潮汐”现象明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。按照杜绝污水直排、管控污水全程、实现环境友好的要求,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。到2027年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%,累计建成污水零直排村2000个。
3. 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成效。按照“固成效、防新增、处突发”的要求,健全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和动态清零机制,强化对沟渠、堰塘等小微水体的日常巡查,实现国家监管水体在线监控全覆盖。开展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试点,逐步建立农村较大面积劣V类水体清单并动态更新,有序推进水体治理。到2035年,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。
4. 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、分类及综合治理,推进农村厨余等可降解生活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置。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,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和经费来源,确保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。到2027年,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100%,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保持100%。
5. 稳步推进农村户厕改造。积极推广简单适用、成本适中、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技术、模式和产品。加强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,以农牧循环、就近消纳、综合利用为主线,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,探索厕所粪污多形式资源化利用模式。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,持续完善厕所管护机制。到2030年,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。
(二)大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,确保生产活动低碳循环
6. 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。以镉、汞、砷、铅、铬5类重金属为重点,分期推进39个涉农区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,有序实施污染源头防控项目。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,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,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管。深入开展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,实施酸化耕地治理改良示范。按照国家要求推动土壤微塑料试点调查,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排放、倾倒、利用、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。秀山、彭水、南川、永川4个重点区县2025年完成污染溯源,2027年完成污染源整治;綦江、酉阳、城口3个重点区县2027年完成污染溯源,2030年完成污染源整治;其他区县2035年完成整治。到2030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5%以上。
7. 持续强化养殖污染防治。按照“以地定畜、种养结合”的要求,构建适合于市情、农情、民情的发展模式。动态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,构建“一张图”矢量化管理模式。组织开展畜禽粪污“六排一用”(直排、偷排、漏排、混排、超排、转排,过量施用)排查整治。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投诉回访制度,强化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堆乱放、恶臭异味等扰民问题处理。推动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升级,鼓励实施畜禽粪污养分平衡管理,开展畜禽粪肥质量监测及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。监督实施《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》,建立排放现场监管制度。开展工厂化及30亩以上规模化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达标治理,规范排污口设置及管理。到2030年,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3%以上,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达75%以上。
8. 切实加强农膜全程监管。强化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,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。完善废弃农膜有偿回收利用体系,加强回收到加工再利用全程闭环监管。加强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加大对农资销售市场、网络销售平台监督检查力度,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违法行为。到2030年,农膜回收率稳定保持95%以上。
9.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有效管控。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县建设,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,加强秸秆肥料化、饲料化综合利用。推动农业设施等清洁能源替代。依法依规落实秸秆禁烧管控要求,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,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手段,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,不断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,严防因秸秆集中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。到2030年,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90%以上。
10. 加强重点区域农业面源系统治理。以国家、市级水质考核断面、农作物种植连片区域等为农业面源污染排查重点,识别氮、磷等污染的重点时节和主要通道,强化流域内统一协调、系统治理。大力推进化肥农药科学施用,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,推广高效低毒农药、新型高效农械,实施绿色统防统治。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。按国家要求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评估。到2030年,化肥农药利用率保持43%以上。
(三)长效保护乡村自然风光,确保生态环境优美宜居
11. 统筹乡村规划和风貌引导。按照重点规划、特色规划、稳定发展、自然收缩四种类型,分类编制村庄规划,优化宅基地布局和农房建筑风貌规划管理,开展一批历史文化名镇、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测绘建档。持续开展传统村落调查,丰富传统村落名录并挂牌保护,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。到2027年,建成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5个、保护传统村落60个。
12. 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。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,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区内人为活动。加强天然林、公益林、山体田园、河湖湿地、原生植被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,强化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及古树群保护。利用农村“四旁”(路旁、水旁、宅旁、村旁)地大力推进乡村绿化。常态化开展村庄“五清理一活动”和“春夏秋冬”四季战役,集中整治“脏乱差”突出问题,使农民庭院环境和集中居住的公共区域清洁干净、整洁有序。
13. 综合治理乡村水土流失。加快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,持续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。构建完善符合重庆实际、科学有效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标准体系,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。到2030年,累计建成60条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实施
将党建统领贯穿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,各级各部门同频共振、同题共答、同向发力,全面加强乡村建设工作衔接。按照国家相关要求,市级分年度下达美丽乡村整县建设目标任务,定期调度建设进展情况,每年择优选取1-2个重点区县作为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先行区推荐至生态环境部。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,明确年度重点村庄建设名单和整县建成美丽乡村目标,积极探索各美其美的整县建设美丽乡村模式和路径。
(二)强化成效评估
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区县应当对照《重庆市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》,对上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并报市生态环境局,鼓励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区县上报的资料和有关指标采取“四不两直”现场抽样核查、调取数据库信息等方式进行认定,对存在问题的区县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,指导督促整改提升。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空气、地表水、农用地等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,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。
(三)完善支持政策
统筹生态环境、城乡建设、农业农村、水利等涉农财政资金,探索“财政+信贷”“财政+融资担保”“财政+基金”等创新模式,引导更多金融资源、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。除有明确要求市级及以上审批外,全面下放污水处理、垃圾收运等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审批权限。落实涉农电价优惠政策,合理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,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。在农村污水处理、垃圾收运等领域,探索“专业运营+村民自治”的管理模式,探索将农户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选择、建设和管理权交给农村居民。
(四)广泛发动群众
在村庄规划编制、建设任务确定、管护制度落地等环节,充分听取村民群众意见,尊重村民意愿。大力推广“积分制”“清单制”“院落微治理”等做法,鼓励群众通过投工投劳、筹资筹物、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。利用多种渠道全方位、多角度展示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、典型案例,倡导公众关注农村生态环境,传播美丽乡村建设正能量。
(五)推动智慧支撑
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。持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在“巴渝治水”数字场景应用,上线运行农村生活污水、农村黑臭水体“一件事”。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,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,快速响应、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,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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